全 港 有 13 個 避 風 塘 共 419 公 頃 的 水 域 範 圍 , 作 為 本 地 及 內 河 船 隻 在 颱 風 和 惡 劣 天 氣 情 況 下 , 提 供 避 風 地 方 。 使 用 避 風 塘 的 船 隻 長 度 限 制 為 30.4 米 , 50 米 或 75 米 。